取保候審之後是否還需要坐牢要看法院的判決。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刑罰處罰。關鍵要看取保候審期滿後,法院作出有罪還是無罪,罪重還是罪輕,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取保候審之後是否還需要坐牢要看法院的判決。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刑罰處罰。關鍵要看取保候審期滿後,法院作出有罪還是無罪,罪重還是罪輕,是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不會判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
會不會坐牢還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後判決才知道。
不過,依據取保候審的條件來說,能夠取保候審一般都是罪行較輕的,判決也不會太重,即使坐牢也不會坐很久。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之後,只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構成犯罪的,應當判處刑罰。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