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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保證人的責任是什麼

取保候審保證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取保候審保證人的責任是什麼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55條規定,取保候審的保證人,負有以下幾項義務:(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取保候審保證人能換嗎

  可以更換的。取保候審人擔保人更換,應到案件辦理部門申請辦理,且保證人應當符合條件。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取保候審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有什麼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

取保候審保證人有哪些義務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4、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

取保候審擔保人需要負什麼責任

  責任:擔保人沒有盡到義務時,司法機關可以對其處以罰款,追究其經濟責任。   取保候審的擔保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監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刑事訴訟法》第56條的規定;   2、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時,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案。 ...

醉駕取保候審後可以免訴嗎

  醉駕一般不能免除起訴,除非有刑訴法第十六條的情形可以免除起訴。若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 ...

取保候審後什麼情況下會取消

  違反以下規定的會被撤消取保候審:(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取保候審是對滿足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的強制措施,同時採取這種強制措施要不致發生社會危險。取保候審申請要採取書面的形式,但是,不是申請了取保候審就 ...

取保候審一般是多長時間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的期限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決定,但最長不能超過一年。《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

取保候審保證金有哪些法律規定

  取保候審保證金的法律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於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採取保證金形式取保候審的,保證金的起點數額為一千元。   綜合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濟狀況,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