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亡戶口登出,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死亡醫學證明》農村可憑鄉村證明)。
2、應徵入伍公民戶口登出,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入伍通知書》。
3、出國出境定居戶口登出,憑出國出境證件和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1、死亡戶口登出,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死亡醫學證明》農村可憑鄉村證明)。
2、應徵入伍公民戶口登出,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入伍通知書》。
3、出國出境定居戶口登出,憑出國出境證件和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小孩遷戶口到父親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市外遷入
外埠農業人口與本市農業人口初婚申請入農業戶口應向其配偶戶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被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書;
(4)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5)被投靠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鄉(鎮)證明。
辦理外省市遷入本市的戶口,應向遷入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證件:
(1)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准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縣)局開具的入戶證明;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4)18週歲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
(5)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和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戶口證明和接收單位證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請入戶應向其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入戶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入戶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
(5)其他相關證明。
小孩遷戶口到母親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1、提交相關材料到母親的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
2、需要的材料:出生醫學證明、孩子母親戶口簿、孩子父親的戶口簿、母親所在社群的證明、母親提交的戶籍遷移申請。
3、按照我國現行戶籍管理制度規定,未成年子女的戶口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因此母親方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是為了證明遷移人確實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親的戶口簿是證明戶籍在當地具備入戶資格,而提交父親的戶口簿是證明孩子的戶籍確實是在孩子父親的戶口上。
4、以上戶籍遷移只能在同類戶口或農轉非進行,非轉農則公安機關一律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遷戶口需要多長時間能辦好
關於遷戶口多久能辦好的問題,這在不同地區情況不同。一般來說,遷戶口是在鎮內需要一天、縣內需要三天、市內需要5個工作日、省內需要十五個工作日,而省與省之間遷戶口的需要二十個工作日以上。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內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容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