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味”為美。古代文字學家對“美”的詮釋,反映了中國古代對“美”是“甘”味的普遍認識。
2、以“意”為美。中國古代美學認為,美是一種快適的滋味,這種滋味,主要不在事物自身的形質,而在事物所寓含的人化精神。這種精神既可以表現為審美主體審美觀照時情感、直覺、意念的即時投射。
3、以“道”為美。這是中國古代關於美本質當然狀態價值界定的另一種形態,也是中國古代以“意”為美的具體化。這當中寄託了更明顯的道德理想。
4、同構為美。這是中國古代對美的心理本質的認識。在中國古
1、以“味”為美。古代文字學家對“美”的詮釋,反映了中國古代對“美”是“甘”味的普遍認識。
2、以“意”為美。中國古代美學認為,美是一種快適的滋味,這種滋味,主要不在事物自身的形質,而在事物所寓含的人化精神。這種精神既可以表現為審美主體審美觀照時情感、直覺、意念的即時投射。
3、以“道”為美。這是中國古代關於美本質當然狀態價值界定的另一種形態,也是中國古代以“意”為美的具體化。這當中寄託了更明顯的道德理想。
4、同構為美。這是中國古代對美的心理本質的認識。在中國古
以味為美、以心為美、以道為美、同構為美、以文為美,是中國古代關於美本質的普遍看法;以味為美。這是中國古代關於美本質的不帶價值傾向的客觀認識,可視為對美本質本然狀態的哲學界定;以意為美。這可視為中國古代對美本質當然狀態的價值界定,其中寄託了中國古代的審美理想。中國古代美學認為,美是一種快適的滋味,這種滋味,主要不在事物自身的形質,而在事物所寓含的人化精神;以道為美。這是中國古代關於美本質當然狀態價值界定的另一種形態,也是中國古代以意為美的具體化。這當中寄託了更明顯的道德理想;同構為美。這是中國古代對美的心理本質的認識。它源於中國古代天人合一、物我合一的文化系統。在中國古代文化中,天與人、物與我為同源所生,是同類事物,它們異質而同構,可以互相感應。
1、梁實秋對其評價:絢爛之極歸於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不是淡而無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鑿之痕的一種藝術韻味。
2、蘇軾對其評價: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實美。
3、龔自珍對其評價:陶潛酷似臥龍豪,萬古潯陽松菊高。莫信詩人竟平淡,二分《梁甫》一分《騷》。
4、王國維對其評價:三代以下之詩人,無過於屈子、淵明、子美、子瞻者。此四子者若無文學之天才,其人格亦自足千古。
5、孟浩然對其評價:賞讀《高士傳》,最佳陶徵君,目耽田園趣,自謂羲皇人。
6、李白對其評價:陶令日日醉,不知五柳春。素琴本無弦,漉酒用葛巾。清風北窗下,自謂羲皇人。何時到慄裡,一見平生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