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做優伶或者伶人。
古代對一些以技藝為職業的人,稱呼時常在其名前面加一個表示他的職業的字眼,讓人一看就知道這人的職業身份。
如《柳敬亭傳》中的“優孟”, 是指名叫“孟”的藝人。“優”,又稱優伶、伶人,古代用以稱以樂舞戲謔為職業的藝人, 後亦稱戲曲演員。《庖丁解 牛》中的“鹿丁”,“丁”是名,“鹿”是廚師, 表明職業。《師說》中的“師襄”和《群英會蔣幹中計》中提到的“師曠”,“師”,意 為樂師,表明職業。
叫做優伶或者伶人。
古代對一些以技藝為職業的人,稱呼時常在其名前面加一個表示他的職業的字眼,讓人一看就知道這人的職業身份。
如《柳敬亭傳》中的“優孟”, 是指名叫“孟”的藝人。“優”,又稱優伶、伶人,古代用以稱以樂舞戲謔為職業的藝人, 後亦稱戲曲演員。《庖丁解 牛》中的“鹿丁”,“丁”是名,“鹿”是廚師, 表明職業。《師說》中的“師襄”和《群英會蔣幹中計》中提到的“師曠”,“師”,意 為樂師,表明職業。
我國古人寫字用的載體在不同的時期是不同的:
最開始,古人寫字是寫在烏龜殼上,也就是甲骨文。後來,古人在竹子上寫字,也就是竹簡。再後來,古人在羊皮上寫字,就是所謂的羊皮卷。再往後,古人就寫在錦上,這就是錦書。漢朝以後,因為有了紙,古人就開始寫在紙上。當然,古人也有寫在木頭上、石頭上、磚上等的物體上,不過最主要的還是上面所列舉的那些物體。
洞房一詞出現很早,不過最初並不是指結婚的新房。據說,漢代大才子司馬相如曾賦了一首《長門賦》,描述了失寵的陳皇后得知武帝許諾朝往而暮來,於是苦苦等待。可是天色將晚,還不見君王幸臨,於是她獨自徘徊,只好懸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於洞房。這裡的洞房就不是指新人完婚的新房,而是指幽深而又豪華的居室。北周時庾信《三和詠舞》詩中有洞房花燭明,燕餘雙舞輕句,這裡的洞房首次與花燭攜手,但也不是描寫新房的。到了唐代,洞房一詞頻頻用來指代男歡女愛的場所,藉以描寫閨情。直到中唐以後,洞房才漸漸引申為新婚婚房。宋人洪邁在《容齋隨筆》裡更有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的佳句流傳後世。此後,洞房也就慢慢成為新婚夫婦新房的專稱,一直沿用至今。被人引用為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