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的兒子稱呼:子、吾兒、不肖、小犬、小兒、犬子、孽子、不才、不肖子、賤息等;
對別人兒子的稱呼:令郎、令公子、麟兒、令子、令男、令侄、公子、少爺、賢侄、賢郎等。
對自己的兒子稱呼:子、吾兒、不肖、小犬、小兒、犬子、孽子、不才、不肖子、賤息等;
對別人兒子的稱呼:令郎、令公子、麟兒、令子、令男、令侄、公子、少爺、賢侄、賢郎等。
漢代“床”使用範圍廣,不僅臥具,連坐具也稱床。如梳洗床、火爐床、居床、冊床等。
西漢後期出現了“榻”的名稱,專指坐具。如今人們以“床榻”並稱。
漢代少數民族的“胡床”,是一種高足坐具。
隋朝“胡床”變稱“交床”,唐朝又變稱“繩床”,宋代又變稱“交椅”或“太師椅”。宋代真正的臥具稱“四面床”,大多四面無圍子。遼、金、元時期,床發展成三、四面有圍欄的床榻。
明代出現了“架子床”,因為床上有頂架。“拔步床”,外形像獨立的小屋子,又稱“八步床”。“羅漢床”,是原來漢榻的演變。“羅漢床”是明清宮廷“寶座”的前身,小的稱榻,如現代的“沙發”。
清代前期床榻基本保持了明代的風格和特點。變化的是用料和工藝,如用材越來越厚實,裝飾越來越華麗。清代的床榻大多采用雕花鑲嵌,金漆彩油等手法。鑲嵌的多以玉石、瑪瑙、瓷片、大理石、螺鈿、琺琅、竹木、牙雕等。
1、親屬稱謂(QīnShǔ ChēngWèi):對血親、姻親的稱呼,或具有血親關係、姻親關係者的互稱。古代將凡血緣相近的同姓本族和異姓外族都稱作親屬,通常指五代以內的任何血親或姻親。
2、一族血親:
夫親:丈夫,又叫郎君、夫君、良人、官人、相公、老公、愛人、卿卿、外子、外人、老頭子、老伴。
妻親:妻子,又叫娘子、內人、良人、內子、老婆、愛人、卿卿、老婆子、老伴。
夫親/妻親的其他配偶(女性):比自己年長者可以叫姊姊,比自己年幼者可以叫妹妹。
夫親/妻親的其他配偶(男性):比自己年長者可以叫兄兄,比自己年幼者可以叫弟弟。
3、三族血親:
父親:爸爸,又叫爹、爹爹、爹親、爹地、大大、老爸、爸比、爸、老爺子。
母親:媽媽,又叫娘、娘娘、孃親、娘妮、老媽、媽咪、媽、老孃。
兄親:兄長,又叫哥哥、大哥、兄臺、兄親。
姊親:姊姊,又叫姐姐、姊長、姊臺、姊親。
弟親:弟弟,又叫弟弟、兄弟、弟子、弟親。
妹親:妹妹,又叫妹、姊妹、妹子、妹親。
男親:男兒子,又叫兒、男兒、息男、兒子、閨男、囝男、寶貝、孩子、小子。
女親:女兒子,又叫兒、女兒、息女、兒子、閨女、囡女、寶貝、孩子、丫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