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兩代,裹腳之風尤為盛行,漢族女子以穿弓鞋為多,而滿族婦女則不纏足。清朝統治者對女子纏足極其反感,還未入關,太宗皇太極就於崇德三年下諭旨,如有效他國衣冠、束髮裹足者,治重罪。後孝莊皇太后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這是對滿族女子纏足的最嚴厲懲罰。順治十七年下詔,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纏足,卻終因積習難改,後取消禁令。但對八旗女子卻從未開禁,道光皇帝還於十八年重申禁令。
明清兩代,裹腳之風尤為盛行,漢族女子以穿弓鞋為多,而滿族婦女則不纏足。清朝統治者對女子纏足極其反感,還未入關,太宗皇太極就於崇德三年下諭旨,如有效他國衣冠、束髮裹足者,治重罪。後孝莊皇太后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這是對滿族女子纏足的最嚴厲懲罰。順治十七年下詔,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纏足,卻終因積習難改,後取消禁令。但對八旗女子卻從未開禁,道光皇帝還於十八年重申禁令。
1、男人們認為女人的腳越小越好看,在宋朝,小腳相當於第二性器官。西門慶迷上潘金蓮決不僅因潘金蓮長得漂亮,因為潘金蓮有雙小得跟金蓮花般的小腳。男人畸形的審美觀逼迫女人必須這樣做。
2、在封建社會,女子地位低下,一切服從男人,所以妻子為了討好丈夫裹小腳,父母要求女兒也裹,不然將來嫁不出去。裹小腳完全就是男權社會的產物,古代中國社會要求女子遵從三從四德,還主張女子無才便是德,說女子腳越小越好看,女子沒有向丈夫提出離婚的權力。總之,對女人的限制很多,女人完全成了男人的附屬品。
3、裹小腳的過程十分痛苦,現代的人難以想象!女孩從四五歲就開始裹。先是倒上一盆熱水,將女孩的腳摁進水裡猛燙,燙得沒有知覺後拿起來。然後父母合作,將其除大腳趾外的其他四個腳趾往內折,捏緊,最後用長布綁緊。女孩疼得沒法睡覺,一連幾個月不能下床走路。原則上,裹得越小越好,但越小越痛苦。
看完古時候的三寸金蓮照片有沒有一種不尊重人身體發育的感覺,現在的女性是特別幸福的,不用裹腳,一個大腳板,可以到處跑,男人們也沒有這種審美觀了。
1、裹腳也叫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腳,小腳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
2、據史料記載,宋代時已出現裹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裹腳已比較多見,後蒙古貴族入主中原,他們本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因此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