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 康熙 年間田賦催科用的一種單據。規定每五戶或十戶為一單位。將每戶田畝數、銀米數、應完份數和限期,開列其上,發給甲首,挨次催繳,令自封投櫃。
2、出處:《清會典事例·戶部·催科禁令》:“至於一州縣滾單之多,動以萬計,而上司難以稽察,無從發覺。其為民間之害,固不淺於重耗也。”《官場現形記》第三四回:“有天到了 山西 境界, 山西 撫臺預先有滾單下來,給沿途州縣。”參見“ 滾催 ”。
1、清 康熙 年間田賦催科用的一種單據。規定每五戶或十戶為一單位。將每戶田畝數、銀米數、應完份數和限期,開列其上,發給甲首,挨次催繳,令自封投櫃。
2、出處:《清會典事例·戶部·催科禁令》:“至於一州縣滾單之多,動以萬計,而上司難以稽察,無從發覺。其為民間之害,固不淺於重耗也。”《官場現形記》第三四回:“有天到了 山西 境界, 山西 撫臺預先有滾單下來,給沿途州縣。”參見“ 滾催 ”。
滾單是清代催徵田賦所用的一種通知單。“滾單”的來歷:
據史料記載,滾單法在順治八年曾公佈實施,康熙三十九年用力推行,至民國中期廢除。清代定賦稅之制,複用明萬曆“一條鞭法”,即“以府、州、縣歲中夏稅秋糧存留起運之額,均徭裡甲土貢僱募加銀之額,總徵而均支之”。清廷雖立有賦稅法規,然官吏往往私行科派,其名不一,“於是設立滾單,以杜其弊”。滾單在徵收程式上很周到便捷,其法為:每裡中以5戶或10戶為一單位,由衙門頒發滾單給裡甲,逐戶開列田畝數、銀米數、應完數、期限,讓里長、甲首挨次催繳。催徵的期限
1、做名詞為病、疾病。見於《扁鵲見蔡桓公》:“君有疾在腠裡,不治將恐深。”
2、做動詞為生病、患病。見於《荀子天論》:“寒暑不能使之疾。”
3、做名詞為毛病、缺點。見於《公輸》:“必為有竊疾矣。”
4、做名詞為疾苦、痛苦。見於《管子•小問》:“凡牧民者,必知其疾。”
5、做動詞為疾苦、痛苦。見於《西門豹治鄴》:“會長老,問民之所疾苦。”
6、做動詞為痛心、憎恨。見於《屈原列傳》:“屈平疾王聽之不聰也。”
7、作動詞為妒忌、嫉妒。見於《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臏至,龐涓恐其賢於己,疾之。”
8、做形容詞為快、迅速。見於《觸龍說趙太后》:“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
9、做形容詞為大、強;猛烈。見於《荀子•勸學》:“順風而呼,聲非加疾也,而聞者彰。”
10、做形容詞為敏捷。見於王維《觀獵》:“草枯鷹眼疾,雪盡馬蹄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