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法律特徵如下: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
《婚姻法》第八條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可撤銷婚姻的原因有,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可撤銷婚姻的唯一撤銷原因是脅迫,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可撤銷的婚姻,是指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可撤銷婚姻的法律特徵有:
1、可撤銷婚姻是違反了當事人意願的,是違反結婚自由原則的,主要表現形式有包辦、買賣婚姻。
2、可撤銷婚姻是有婚姻事實的。
3、可撤銷婚姻是相對無效的,它有時間限制。
根據《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受脅迫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在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過了這個時間期限沒有提出撤銷請求,即視為有效婚姻。
事實婚姻的法律特徵:
(一)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二)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
(四)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商標權的法律特徵有:
1、專有性,又稱為獨佔性或壟斷性;
2、時間性,也稱法定時間性,是指商標權為一種有期限的權利,在有效期限內才受法律保護;
3、地域性,指按照一國或地區商標法所產生的商標權,只在該註冊國或註冊地範圍內受法律保護,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則不發生法律效力,不能當然地受法律保護。
...
附期限合同的法律特徵:
(一)期限是由當事人約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
(二)期限須符合法律規定。
(三)期限是將來確定要到來的事實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所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格式條款的法律特徵:
1、採用格式條款的合同的要約具有廣泛性、永續性和細節性。
2、格式條款具有單方事先決定性。
3、以書面明示為原則。
4、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 ...
土地抵押權的法律特徵有:
1、土地抵押權具有擔保物權和土地他項權利雙重性質。
2、土地抵押權的標的為土地使用權。
3、土地抵押權附屬於土地使用權,但兩者又有著密切的聯絡,土地抵押權的效力對土地使用權有著重大影響。
4、土地抵押權的設定屬於要式行為。設立土地抵押權必須訂立書面的抵押合同,並進 ...
侵犯商業秘密罪的法律特徵:
(一)、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體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其它組織。
(二)、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觀方面主觀方面故意的,構成犯罪。
(三)、侵犯商業秘密罪的客體是商業秘密。
(四)、侵犯商業秘密罪的客觀方面是指行為人實施了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
一般而言,居間合同有以下幾點主要法律特徵:
1、居間合同的居間人只是協助促成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自身並不參與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
2、居間合同的標的是居間人為委託人提供訂約機會或者是為訂約進行媒介活動。
3、居間合同是諾成的、有償的、不要式的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