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轉車道闖了直行紅燈,也是闖紅燈違法行為,稱為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的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
3、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1、右轉車道闖了直行紅燈,也是闖紅燈違法行為,稱為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的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
3、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逆向行駛的罰款20元以上至200元,並扣3分。
機動車逆向行駛是指以下幾種情況:
1、在劃有道路實線分隔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駛入對向車道。其中道路分隔線為雙實線、單實線的,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越線行駛。
2、在劃有虛線道路分隔線的道路,可以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借道超車,但是一旦發生事故,就會認定借道的車輛逆行。
3、在樹立有單行線標誌的道路上,機動車駛入均認定為逆行。
可以的,當圓盤訊號燈為綠燈時,車輛可以直行、左轉和右轉。當圓盤訊號燈為紅燈時,車輛禁止直行和左轉。不過,車輛可以在保證行人、非機動車安全的情況下右轉,不需要等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十條的相關規定:
1、指揮燈訊號: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4、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5、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6、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7、前兩款規定亦適用於列隊行走和趕、騎牲畜的人員。可見,在沒有特別交通指示(如交通指示牌或交警指示)的情況下,機動車遇紅燈可以右轉,不算闖紅燈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