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各卷的具體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法理學、憲法、法制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試卷四:例項分析。包括:法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司法考試一般確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個週末舉行。
司法考試各卷的具體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法理學、憲法、法制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試卷四:例項分析。包括:法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司法考試一般確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個週末舉行。
建築安全員考試的科目有:
《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技術》,《建築企業經營管理》,《安全生產條例》,《施工安全規範標準》,《建築工程技術》等。
建築施工安全員的工作是:負責巡視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並負責對新進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所有在施工現場內發現的安全隱患,安全員應該立即向工長,專案經理或相關領導彙報並有權停止施工作業。安全員有權檢查與安全相關的內業資料、日誌、記錄等檔案並督促相關人員完善改進。安全員及專案經理是施工現場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安全員沒有對施工的直接指揮權。安全員有義務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及內業資料的檢查。施工現場內所有人員要積極配合安全員工作。
1、統招專升本考試科目分文、理科,具體為錄取類別由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決定。成考專升本考試科目為:兩門公共課為政治、外語;一門專業基礎課。
2、考試科目由公共基礎課和專業課兩大類組成,滿分總分為600分。公共基礎課考兩門,每門滿分1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英語專業的基礎英語考試為150分鐘)。專業課考一門,為3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藝術設計專業為24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