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科目:
護師考試共有四個考試科目,分別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
二、報考條件: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3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透過標準:
護師考試成績各科目均以100為滿分計算,每科目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所有4個科目在2年內全部合格者可申請該級專業技術資格。
一、考試科目:
護師考試共有四個考試科目,分別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
二、報考條件: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3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透過標準:
護師考試成績各科目均以100為滿分計算,每科目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所有4個科目在2年內全部合格者可申請該級專業技術資格。
司法考試科目: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法理學、憲法、法制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
試卷四:例項分析。包括:法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所應具備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從事法律職業的能力。
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一命題。國家司法考試的命題範圍以司法部制定並公佈的《國家司法考試大綱》為準。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的方式。在民族自治地方組織國家司法考試,可以使用民族語言文字試卷進行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