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確認時,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報名人員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影印件。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報名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及影印件。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須提交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報名表中填寫的戶籍程式碼應當與戶籍地一致。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現場確認時,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報名人員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影印件。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報名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及影印件。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須提交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報名表中填寫的戶籍程式碼應當與戶籍地一致。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參加科目四考試需要攜帶以下檔案資料:
1、業務待辦單,遺失的可由本人持身份證明到科目四考場制證室補打;
2、申請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等;
3、培訓記錄原件,增駕申請人的駕駛證原件。
1、需要準備的材料有:歷年真題、法條、教材。
2、複習方法:首先從民法和刑法人手,這兩門學科是各部門法中發育最完善的,需要付出很多才能掌握其內容並能夠運用。同時,這兩門學科又是離現實生活最近的,最有興趣學習的。尤其民法學是商法、經濟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等學科的基礎,掌握好民法對備考有提綱挈領的作用。
3、就程式法而言,刑訴、民訴是核心。訴訟法的掌握、運用、理解有一定的難度,備考者可以結合今日說法、經濟與法等欄目學習。在司法考試考查的科目當中,商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憲法、法理學、法制史都有很多需要記憶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