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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重新鑑定嗎

司法鑑定重新鑑定嗎

  司法鑑定可以重新鑑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1、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2、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3、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四條,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司法鑑定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尊重科學,遵守技術操作規範。

不服工傷鑑定重新鑑定流程是什麼

  在工傷鑑定最後對結果不服,可以到上一級勞動鑑定部門進行重新鑑定。發生工傷事故,企業拒絕申報確認,個人也可以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工傷鑑定。如果單位不配合,先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勞動關係的仲裁。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司法鑑定可以異地嗎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

  司法鑑定可以異地。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八條規定,司法鑑定有業務範圍限制沒有地域限制。當事人單方申請司法鑑定,可以在全國範圍內選擇有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司法鑑定能推翻有什麼法律規定

  司法鑑定結果是可以推翻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1、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2、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3、鑑定 ...

司法鑑定必須抽籤

  可以不。雙方當事人也可直接共同委託有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由此形成的《司法鑑定意見書》可作為經雙方認可的證據材料提交法庭。   司法鑑定抽籤是當事人向受案法院提交書面鑑定申請,法院認為確有鑑定必要的,安排雙方當事人現場抽籤選取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並對相關事項進行鑑定。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司法 ...

工傷傷殘鑑定重新申請可以

  可以。   【法律依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對初次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

司法鑑定鑑定筆跡時間

  司法鑑定能夠鑑定筆跡時間,一般距今五年內的筆跡形成時間是可以鑑定的。書寫形成時間檢驗可分為檔案的相對形成時間檢驗和檔案的絕對形成時間檢驗。所謂相對時間檢驗,是指有比對樣本的檢驗,透過將檢材與樣本進行比對,來確定檢材的形成時間是在樣本的先或後。所謂絕對時間檢驗是直接對檢材進行時間檢驗,確定檢材的形成時間,不 ...

殘疾證到期了需要重新鑑定

  1、因為證件到期後,可以直接要求換一個新的證件。   2、如果認同原本的殘疾狀況:直接換證即可,不需要重新鑑定。   3、如果殘疾程度發生了變化:要更改殘疾內容時,需要重新鑑定。   殘疾證:是認定殘疾人及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證件。 ...

批捕環節重新鑑定合法

  批捕環節重新鑑定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二百四十六條經審查,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應當重新鑑定:   (一)鑑定程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技術要求的;   (二)鑑定機構、鑑定人不具備鑑定資質和條件的;   (三)鑑定人故意作虛假鑑定 ...

換二代殘疾證還需要重新鑑定

  必須重新鑑定。   殘疾證即殘疾人證是認定殘疾人及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證件。目前,我國殘疾類別共分為七類: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及多重殘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準》的殘疾人均應發給殘疾人證。   隨著廣大殘疾人維權意識的不斷提高和覆蓋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