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公證的優勢如下:
1、直接進入執行程式,免去一審二審程式,節約時間。
2、避免公告送達的問題。
3、直接保全財產,節約維權成本。
4、有限排除異地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8條規定: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接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10條的規定,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上述案件的級別管轄,參照各地法院受理訴訟案件的級別管轄的規定確定。
強制執行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無疑義的追償貸款、物品的文書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的一種特殊公證活動。
《民事訴訟法》第238條規定: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措施有: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5、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6、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 ...
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程式如下:
1、主合同雙方共同向公證處提出申請,擔保人接受強制執行的一併提出公證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
2、公證申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簽署公證告知書和詢問筆錄。
3、公證員幫助雙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文書。
4、公證處出具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書。
5、債務 ...
法院強制執行的後果有: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執行,法院強制執行你的房產、汽車等財產,會被拘留或者罰款,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
2、強制遷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執行機構強制搬遷被申請執行人在房屋內或特定土地上的財物,騰出房屋或土地,交給申請執行人的一種執行措施。
3、查 ...
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法律文書具有強制執行力。
司法上所稱的強制執行力,是指一旦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
根據我國法律,仲裁法律文書包括仲裁裁決書和仲裁調解書,仲裁裁決書一經作出即生效,仲裁調解書經雙方簽收後生效生效後的裁決書和調解書均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 ...
合同公證並非訂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訂立的合同是否要進行公證,取決於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合同公證有如下作用:
1、合同公證透過審查,來確認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錯誤效力。
2、公證最本質的效力是社會公信力,公證機構自身,具有明顯的行政性質與公示性質。
3、對當事人雙方來說,公證 ...
強制執行罰金會有通知。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申請後,應在十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在執行通知中為被執行人確定一個履行判決確定義務的期限,並通知其承攬遲延履行的利息或遲延履行金。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 ...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