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同撤銷權之訴的規定有: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當事人應該自知道或是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如果在一年之內沒有行使該權利,則視為當事人放棄了自己的撤銷權。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權事由後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權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 ...
合同撤銷權的行使時間是在一年之內,過了這個時間段,你的撤銷權就要被消滅。撤銷事由之日到撤銷權被消滅的時間,一定要在這個時間段之內行使,所以合同撤銷權第3年行使是無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 ...
代簽合同撤銷權的情形是: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善意相對人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可以行使撤銷權;
2、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善意相對人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可以行使撤銷權;
3、合同一方當事人因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 ...
合同撤銷權的除斥期是一年。撤銷權是單方面的權利,但是法律也賦予了其一定的期限,當事人應該自知道或是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如果在一年之內沒有行使該權利,則視為當事人放棄了自己的撤銷權,法院或仲裁機構將不再支援其行使撤銷的權利。且該期限和訴訟時效不同,該期限為除斥期,不存在中斷和中止的情形。 ...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透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起訴離婚的,沒有時間限制,只要符合起訴條件即可向法院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 ...
可以。是否行使撤銷權由當事人自己決定,這是當事人的自由。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5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
合同解除權訴訟的時效不能計算,合同解除權沒有訴訟時效,而只有除斥期間。當事人必須在規定的除斥期間內行使合同解除權。權利人在此期間內不行使相應的民事權利,則在該法定期間屆滿時導致該民事權利的消滅。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五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