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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解決方式主要有哪些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主要有哪些

  合同糾紛有下列處理途徑: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

  3、仲裁。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債務債權糾紛解決方法主要有哪些

  債務債權糾紛解決方法有雙方協商解決、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法院訴訟解決等。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手房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有哪些

  二手房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有:

  一、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

  對於需債務人償還債務而其一時又無力償還的,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協商解決:

  (1)、分期償還。

  (2)、實物抵債。

  二、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

  三、訴訟解決

  當發生合同糾紛後,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透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

  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訴訟時效。

  (2)、訴訟管轄。

  (3)、訴訟保全。

  (4)、調解及判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學校開設心理健康教育的方式主要哪些

  1、主要就是透過上課來進行心理健康教育或者是在大學裡邊上選修課現在對心理健康教育正在逐步加重認識階段。   2、開設心理健康教育有關課程。   3、開設心理輔導活動課。   4、在學科教學中滲透心理健康教育的內容。   5、結合班級,團隊活動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6、個別心理輔導或諮詢。   7、小組心 ...

徵地補償款糾紛的證據主要哪些

  徵地補償款糾紛的證據主要包含:   1、土地徵用補償款分配相關資料。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歸屬相關資料。   3、安置補助費的分配相關資料。主要針對失地農民和村集體產生的土地糾紛證據的問題,一旦產生徵地補償款分配糾紛問題,應及時準確的收集以上資料。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實施條例》第 ...

招標方式主要哪些

  我國法律規定,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1、公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2、邀請招標。   【法律依據】   《招投標法》第八條規定,招標人是依照本法規定提出招標專案、進行招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九條規定,招標專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

教師培訓的方式主要哪些

  教師培訓的方式主要有:   1、參加進修班、培訓班或者研修班;   2、到教學、科研、生產單位進修;   3、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和學術講座;   4、出國進修、考察、培訓;   5、單位組織的學習和有考核的自學;   6、接受現代遠端教育;   7、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 ...

股票交易的交割方式主要哪些

  1、當日交割:指買賣雙方以成交後的當日就辦理完交割事宜。適用於買方急需股票或賣方急需現款的情況。上海證券交易所目前採用此種方式。   2、次日交割:指成交後的下一個營業日正午前辦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法定假日,則順延一天。   3、第二日交割:即自成交的次日起算,在第二個營業日正午前辦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休 ...

委託合同的法律特徵主要哪些

  委託合同有下列法律特徵:   1、建立在委託人與受託人的相互信任基礎上。   2、標的是處理委託事務。   3、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和費用處理委託事務。   4、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396條,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

監護人的確定方式主要哪些

  監護人的確定方式主要有協議和指定監護人這兩種方法。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指定監護是有法定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時,由監護權力機關指定的監護。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