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物件的證券投資基金。具體形式如下:
1、公司式;
2、契約式;
3、虛擬式;
4、組合式;
5、有限合夥制;
6、信託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的規定,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並以特定目標為投資物件的證券投資基金。具體形式如下:
1、公司式;
2、契約式;
3、虛擬式;
4、組合式;
5、有限合夥制;
6、信託制。
合夥私募,即利用有限的一切可以產生價值的資源,運用市場法則,透過資本本身的技巧性運作,達到資本創利的最大化。合夥制私募基金,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指採取有限合夥的形式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
合夥型私募基金的特點有:1.模式簡單、靈活;2.權與管理權相分離;3.結構靈活;4.雙重稅收。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二條規定,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1、所謂掛靠,實際上指的是一些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為了登記備案或者是保殼,尋找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在單位“掛職”,並給予其一定的酬勞。這種“掛靠”一般要求掛職法人代表或者普通高管,並承諾會給予一定的酬勞,根據所承擔的風險不同,費用也不一樣。對於很多持有基金從業資格的人來說,“要求低,事情少”的基金資格掛靠確實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2、掛靠是國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3、不得不提的是建造師掛靠的安全質量風險,因為要是掛靠後一旦引發出來的安全事故的話,自己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如果事先沒有做好這些方面的工作的話,那麼你有可能需要承擔全部風險和責任,若沒有與被掛靠的公司簽訂協議,則自己還有可能需要面對違約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