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合同應當載明的事項有:
(1)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2)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
(3)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4)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5)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6)合夥事務的執行;
(7)入夥與退夥;
(8)爭議解決辦法;
(9)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10)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967條規定:合夥合同是兩個以上合夥人為了共同的事業目的,訂立的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協議。
合夥合同應當載明的事項有:
(1)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2)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
(3)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4)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5)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6)合夥事務的執行;
(7)入夥與退夥;
(8)爭議解決辦法;
(9)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10)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967條規定:合夥合同是兩個以上合夥人為了共同的事業目的,訂立的共享利益、共擔風險的協議。
公司章程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經營範圍;
3、公司設立方式;
4、公司股份總數;
5、發起人的姓名或名稱和認購的股份數;
6、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7、董事會的組成、職權、任期和議事規則;
8、公司法定代表人;
9、監事會的組成、職權、任期和議事規則;
10、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11、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12、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等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一條規定,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1、考研複試自我介紹一般包括五個部分:開場白;姓名,英文名,畢業院校,畢業專業;為什麼想讀研;將來願意從事的方向,讀研時的打算;結束語。
2、選拔要求因層次、地域、學科、專業的不同而有所區別。考研國家線劃定分為A、B類,其中一區實行A類線,二區實行B類線。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