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普通話考試細則如下。
1、應試者應試時,須攜帶相關指定證件,否則不予報名。
2、應試者應嚴格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報名時間到現場進行報名。如未按時到者,取消測試資格,測試費不予退還。
3、系統支援線上報名、線上支付功能,也可到測試站現場支付測試費,列印准考證。
4、應試者在測試後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憑身份證原件及“准考證”領取證書。由他人代領證書的,除交驗應試人身份證影印件及“准考證”原件外,還需交驗代領者的身份證。
5、考試嚴禁作弊及代考
吉林省普通話考試細則如下。
1、應試者應試時,須攜帶相關指定證件,否則不予報名。
2、應試者應嚴格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報名時間到現場進行報名。如未按時到者,取消測試資格,測試費不予退還。
3、系統支援線上報名、線上支付功能,也可到測試站現場支付測試費,列印准考證。
4、應試者在測試後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憑身份證原件及“准考證”領取證書。由他人代領證書的,除交驗應試人身份證影印件及“准考證”原件外,還需交驗代領者的身份證。
5、考試嚴禁作弊及代考
普通話共考四項內容:
一.單音節詞(100個)此項成績佔總分的10%,即10分;二.多音節詞(50個)此項成績佔總分的20%,即20分;三.朗讀此項成績佔總分的30%,即30分;四.說話此項成績佔總分的40%,即40分。
普通話考試滿60分,即可獲得《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統一製作,證書內記錄應試者的測試成績和相應等級。
普通話水平測試(PSC:PUTONGHUASHUIPINGCESHI)是對應試人運用普通話的規範程度、熟練程度的口語考試。考試形式為口試。普通話水平等級分為三級六等,即一、二、三級,每個級別再分出甲乙兩個等次;一級甲等為最高,三級乙等為最低。普通話水平測試不是口才的評定,而是對應試人掌握和運用普通話所達到的規範程度的測查和評定,是應試人的漢語標準語測試。應試人在運用普通話口語進行表達過程中所表現的語音、詞彙、語法規範程度,是評定其所達到的水平等級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