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比就是第n月與過去某年第n月相比。
發展速度是以相除方法計算的動態比較指標,計算公式為:發展速度=某指標報告期數值/該指標基期數值。
同比發展速度主要是為了消除季節變動的影響,用以說明本期發展水平與同期發展水平對比而達到的相對發展速度。發展速度由於採用基期的不同,可分為同比發展速度、環比發展速度和定基發展速度,均用百分數或倍數表示。在實際工作中,經常使用這個指標,如某年、某季、某月與上年同期對比計算的發展速度,就是同比發展速度。
同比就是第n月與過去某年第n月相比。
發展速度是以相除方法計算的動態比較指標,計算公式為:發展速度=某指標報告期數值/該指標基期數值。
同比發展速度主要是為了消除季節變動的影響,用以說明本期發展水平與同期發展水平對比而達到的相對發展速度。發展速度由於採用基期的不同,可分為同比發展速度、環比發展速度和定基發展速度,均用百分數或倍數表示。在實際工作中,經常使用這個指標,如某年、某季、某月與上年同期對比計算的發展速度,就是同比發展速度。
環比發展速度的幾何平均數是平均發展速度。
平均發展速度反映現象在一定時期內逐期發展變化的一般程度,這個指標在國民經濟管理和統計分析中有廣泛的應用,是編制和檢查計劃的重要依據。
環比發展速度是報告期水平與前一時期水平之比,表明現象逐期的發展速度。如果計算一年內各月與前一個月對比,即2月比1月,3月比2月,4月比3月到12月比11月,說明逐月的發展程度。如分析抗擊“非典”期間某些經濟現象的發展趨勢,環比比同比更說明問題。
發展速度是反應社會經濟發展程度的相對指標,它是現象的報告期水平與基期水平之商,說明報告期水平已經發展到基期水平的百分之幾或若干倍。
計算公式為:發展速度等於報告期發展水平除以基期發展水平
發展速度通常以百分數表示,發展速度大於百分之百表示上升,小於百分之百表示下降。由於對比基期的不同,發展速度又可以分為定基發展速度和環比發展速度。
發展速度分為環比發展速度和定基發展速度:
1、環比發展速度,所謂環比發展速度也稱逐期發展速度,是報告期水平與前一期水平之比,說明報告期水平相對於前一期水平的發展程度;
2、定基發展速度則是報告期水平與某一固定時期水平之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