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借錢等隱瞞真相的方式欺騙借款人,使被騙人產生錯誤認識的基礎上作出處分財產行為,使被騙人遭受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構成詐騙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借錢等隱瞞真相的方式欺騙借款人,使被騙人產生錯誤認識的基礎上作出處分財產行為,使被騙人遭受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構成詐騙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如果有借條,可以先委婉的提醒同事,多提醒幾次,若確有困難,可以和對方協商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還款計劃。如果是對方故意不還且數額比較大,可以走司法程式,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債務糾紛的解決途徑如下:
1、協商解決;
2、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3、申請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申請支付令;
6、申請先予執行。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