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式審查:自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進行申請人資格、所選商品以及提交檔案的形式審查,審查合格即出具《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2、實質審查:自形式審查合格之日起6-8個月,就申請的商標進行實質審查,包括審查有無在先相同/近似商標,有無違反商標法之規定等,審查合格即予以排期公告。
3、商標公告:為期3個月,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
4、證書發證:公告期滿無異議的,預留20天的郵件送達期即可發證。
1、形式審查:自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進行申請人資格、所選商品以及提交檔案的形式審查,審查合格即出具《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2、實質審查:自形式審查合格之日起6-8個月,就申請的商標進行實質審查,包括審查有無在先相同/近似商標,有無違反商標法之規定等,審查合格即予以排期公告。
3、商標公告:為期3個月,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
4、證書發證:公告期滿無異議的,預留20天的郵件送達期即可發證。
個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應提交以下申請書件:
(1)申請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6張(申請書背面貼1張,交5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釐米並不大於10釐米。若指定顏色,貼著色圖樣一張,交著色圖樣5張,附黑白圖樣貼著色圖樣一張,要求圖樣清晰、規格為長和寬不小於5釐米並不大於10釐米。
品牌,顧名思義,商品的牌子。商品都知道,無須解釋。牌子是什麼,其實就是名稱的意思。因此,所謂的品牌指的就是商品的名稱。
商標,也是人類凡事都喜歡簡稱的毛病,其實意思也很直白,就是指商品的標誌。而標誌主要是指人類使用視覺所能觀察到的樣式。現代的“商標”一詞具有三個含義,一指商品的名稱,即品牌;二指商品的標誌,即商標;三指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標(包括商品的名稱),其商標專用權的法律狀況。
註冊商標是指已獲得專用權並受法律保護的一個品牌或一個品牌的一部分。註冊商標是識別某商品、服務或與其相關具體個人或企業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