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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不可以協議離婚

哪些情形下不可以協議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由此可見,對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之間的婚姻,法律並未禁止協議離婚。但若是以下兩種情形,是無法協議離婚的:

  1、一方當事人為精神病患者,被法院確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或該精神病人除配偶之外的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作為代理人向法院起訴離婚。

  2、當事人根本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處是不受理離婚申請的。

哪些情況下禁止協議離婚

  禁止協議離婚的情形有:

  1、一方要求離婚的。

  也就是說,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離婚的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只能透過法院解除婚姻關係。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如果一方為精神病患者,被醫院確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離婚申請的,因為民政局不能確定當事人是否具備真實自願的離婚意願。

  4、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如果當事人是事實婚姻或同居關係,根本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如果現在鬧離婚,只能到法院辦理離婚手續,民政局不予辦理。

  5、雙方是在國外登記結婚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什麼情形下不支援離婚賠償

  不支援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

  1、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

  2、當事人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

  4、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當事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哪些情況能夠協議離婚

  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情況有:   1、離婚一方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2、涉外婚姻;   3、離婚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的;   4、雙方對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割等存在分歧,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只有一方要求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的;   6、一方要求離婚的;   7、未辦理結婚 ...

哪些情形離婚能要求賠償

  離婚能要求賠償的情形是: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 ...

哪些情形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方在以下情形下,不能主動提出離婚訴訟:   1、在女方懷孕期間;   2、女方分娩後1年內;   3、女方妊娠後6個月內。   但是,如在上述期間,男方提出離婚,法院認為卻有確必要受理的,可不受上述條款限制。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 ...

哪些情況允許夫妻離婚

  不允許夫妻離婚的法定情形有: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   3、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未徵得軍人同意的,但軍人一方 ...

什麼情況離婚

  存在以下這種情況是不能離婚的:1、起訴離婚時,離婚理由不充分,或者無法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2、原告起訴離婚之後,在開庭時態度轉變,對於是否離婚猶豫不決;3、軍人的配偶要求與其離婚,但軍人不同意,是不可以離婚的;4、女方在懷孕一年內,以及終止妊娠六個月內,是不可以進行離婚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 ...

追尾在哪些情況是後車的責任

  1、前車調頭:   如果你正常開車直行而前方車輛掉頭,導致追尾或發生碰撞等事故時,與後車無關,因為交規規定轉彎讓直行,所以這種情況是由調頭車輛承擔事故責任。   2、前車壓線行駛:   在行駛過程中,如果前車壓線開車(包括虛線),與後車發生追尾事故,則由前車承擔事故責任。但是大家要注意,必須在行駛過程中發 ...

哪些情形可以免除舉證責任

  可以免除舉證責任的情形依據《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第九條規定:下列事實,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一)眾所周知的事實;(二)自然規律及定理;(三)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四)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五)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