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哪些情況下不予辦理離婚登記

哪些情況下不予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未達成離婚協議的;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哪些情況不能辦理離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2條的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在哪些情況下房產會暫緩登記

  房產暫緩登記的情形,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

  (一)未依法取得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的面積等內容建造的建築申請登記的;

  (二)申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權利來源證明檔案或者申請登記的房屋權利與權利來源證明檔案不一致的;

  (三)申請登記事項與房屋登記簿記載衝突的;

  (四)申請登記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獨立利用價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徵收、沒收,原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間,權利人申請登記的;

  (七)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其他不予登記的情形。


哪些情況禁止協議離婚

  禁止協議離婚的情形有:   1、一方要求離婚的。   也就是說,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離婚的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只能透過法院解除婚姻關係。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 ...

哪些情況只能起訴離婚

  只要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下,就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

什麼情況辦理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 ...

哪些情況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   一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它不僅包括法律婚姻,還包括事實婚姻。   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三是實施家庭暴力。   四是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

公司名稱在哪些情況不予核准

  下列情況不予核准:   1、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者登記註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   2、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或登記註冊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十八條的企業名稱字號相同。   3、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4、與登出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 ...

哪些情況可以申請離婚

  可以申請離婚的條件如下:   1、性格不合;   2、其中一方或雙方,與第三人發生異性關係;   3、與家人和親屬感情不合;   4、男女雙方中其中一方或雙方,有暴力傾向;   5、男女雙方不同意同住;   6、在性方面不滿;   7、拋棄家庭成員;   8、從精神方面進行虐待。   【法律依據】   《 ...

哪些情況夫妻不可協議離婚

  1、一方要求離婚的。也就是說,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離婚的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只能透過法院解除婚姻關係。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