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鑑定十級傷殘為部分器官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藥物依賴或者一般藥物依賴、無自理障礙。如果身體各個部位骨折癒合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就可以認定為十級傷殘。
2、申請鑑定時,符合傷殘等級鑑定標準第十級的,骨折癒合後身體各部位沒有功能障礙的,就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1、骨折鑑定十級傷殘為部分器官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藥物依賴或者一般藥物依賴、無自理障礙。如果身體各個部位骨折癒合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就可以認定為十級傷殘。
2、申請鑑定時,符合傷殘等級鑑定標準第十級的,骨折癒合後身體各部位沒有功能障礙的,就可以評定為十級傷殘。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因為骨折的話也需要進行一定的區分的,一般來說骨折如果在康復之後對於當事人以後的生活沒有什麼大的妨礙的話,那麼一般來說是會被認定為十級傷殘,但是如果康復後對生活有影響的話,那麼就不一定是十級傷殘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骨折不一定構成十級傷殘,拇指骨折是不會判定為十級傷殘的,骨折嚴重也可能構成一級到九級傷殘。傷殘等級為確定傷殘待遇和安置工傷職工的主要依據。
殘情定級不實行“終身制”,勞動鑑定委員會必須對工傷致殘人員定期進行復查,殘情若有變化,等級應作相應變更。工傷致殘人員若要求進行鑑定,勞動鑑定委員會應隨時給予鑑定。
法律依據:
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第5.10.2.12規定: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構成10級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