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宗李顯,原名李哲,隴西成紀人,656年出生於長安,是唐朝第四位皇帝,唐高宗李治第七子,武則天第三子。683年至684年、705年至710年兩度在位。
李顯在位期間,恢復唐朝舊制,免除租賦,設十道巡察使,置修文館學士,發展與吐蕃的經濟、文化交往,實行和親政策,把金城公主嫁給吐蕃贊普尺帶珠丹,保證了邊疆地區的穩定。唐中宗李顯前後兩次當政,共在位五年半,景龍四年六月被韋后和李裹兒下毒謀害,終年55歲,諡號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葬於定陵。
唐中宗李顯,原名李哲,隴西成紀人,656年出生於長安,是唐朝第四位皇帝,唐高宗李治第七子,武則天第三子。683年至684年、705年至710年兩度在位。
李顯在位期間,恢復唐朝舊制,免除租賦,設十道巡察使,置修文館學士,發展與吐蕃的經濟、文化交往,實行和親政策,把金城公主嫁給吐蕃贊普尺帶珠丹,保證了邊疆地區的穩定。唐中宗李顯前後兩次當政,共在位五年半,景龍四年六月被韋后和李裹兒下毒謀害,終年55歲,諡號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葬於定陵。
唐中宗李顯(656年-710年):漢族,諡號大和大聖大昭孝皇帝(初諡孝和皇帝),原名李哲,唐高宗李治第七子,武則天第三子(684年1月23日—684年2月27日、705年—710年在位)。唐中宗前後兩次當政,共在位五年半,公元710年猝死,終年55歲,葬於定陵(今陝西省富平縣西北15裡的鳳凰山)。
唐中宗李顯,原名李哲,於顯慶元年656年生於長安。是唐高宗李治第七子,武則天第三子,唐朝第四位皇帝。評價:1.軟弱無能,志向短小,習性淺薄,心中沒有遠大的謀略,不知道創業的艱難,只獲取一時的快樂。2.政治上無所作為,生活上窩窩囊囊,是歷史上備受爭議的“傀儡”皇帝。3.愚孝之人,對寵愛自己的唐高宗和武則天十分順從。4.昏庸之主。在房州,備受艱苦,復位之後,卻毫無覺悟,並不能剷除武后的惡勢力。5.實施過一定的積極政策。當政期間,與吐蕃合作發展經濟,實行和親政策,保證了邊疆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