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榔,桂王朱常瀛子,襲封桂王,崇禎年間受封永明王。清兵入關後,他流徙廣西,居於梧州。公元1646年1月,受丁楚魁、呂大器、陳子壯等人擁為監國,接著稱帝於廣東肇慶,建年號為永曆。而此時唐王弟朱聿粵稱帝於廣州,建元紹武。永曆政權和紹武政權在關鍵時刻卻不能團結一致,為爭所謂的正統地位而大動干戈,互相攻伐。紹武政權僅存在40天就被清軍消滅,朱由榔也在清軍進逼下逃往廣西。
朱由榔,桂王朱常瀛子,襲封桂王,崇禎年間受封永明王。清兵入關後,他流徙廣西,居於梧州。公元1646年1月,受丁楚魁、呂大器、陳子壯等人擁為監國,接著稱帝於廣東肇慶,建年號為永曆。而此時唐王弟朱聿粵稱帝於廣州,建元紹武。永曆政權和紹武政權在關鍵時刻卻不能團結一致,為爭所謂的正統地位而大動干戈,互相攻伐。紹武政權僅存在40天就被清軍消滅,朱由榔也在清軍進逼下逃往廣西。
永曆帝即桂王朱由榔的正統地位是被當時南明各派系甚至是隆武帝本人所承認的。
朱由榔,桂王朱常瀛子,襲封桂王,崇禎年間受封永明王。清兵入關後,他流徙廣西,居於梧州。公元1646年1月,受丁楚魁、呂大器、陳子壯等人擁為監國,接著稱帝於廣東肇慶,建年號為永曆。永曆政權先後取得兩廣明朝遺臣、各系軍閥、雲南大西軍孫可望李定國等部、鄭成功部、魯監國政權等尊奉。
蘇東坡
蘇東坡(公元1036年~1101年)與王安石(公元1021年~1086年)均是宋代的文壇巨匠,同在“唐宋八大家”之列,在當時的政治舞臺上也各有建樹,尤其是王安石變法影響很大。然而,十分敬重王安石學識的蘇東坡,卻是王安石變法的反對派,特別是在賦役制度改革方面,兩人分歧較大。
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主持變法。王安石在賦役制度方面推出了均輸法、募役法等改革措施。
當時,政府除了徵收田賦外,還要向各地徵收土特產作為貢品。每年不論豐歉,州府都要按定額髮送京城。改革中,王安石推行均輸法,設發運使統管淮南富庶六路(省區),凡京城所需貢品,就近直輸京城,過剩貢品就地賣掉。同時,政府撥款五百萬緡(貫),豐年低價購儲部分物資,移豐補歉。蘇東坡卻反對均輸法,認為這既加重了政府的財政負擔,又影響了國家的商稅收入。國家“五百萬緡以予之,此錢一出,恐不可復。縱使其間薄有所獲,而徵商(稅)之額所損必多”,是“虧商稅而取均輸之利”。(《宋史。食貨志》)
改革中,王安石還推行募役法,規定應服役之戶,一律依照政府劃分的等級,隨同夏秋兩稅繳納免役錢,不再服差役。政府用這些免役錢僱人服役。蘇東坡認為“自古役人必用鄉戶,猶食之必用五穀……雖其間或有他物充代,然終非天下所可常行。”(《蘇東坡集。奏議集》)改百姓出力為出錢,是對百姓利益的一種損害。尤其是遇災年可免賦稅,但役錢不能免,等於增加一項苛稅。“二害輕重,蓋略相等,今以彼易此,民未必樂”,因此堅決反對。
但蘇東坡並非像司馬光一樣保守,只是反對王安石急於求利,他希望透過緩和的改革,興利除弊。他主張“輕賦役”,提出減免零售商的賦稅,刺激商業的發展,增加商稅收入。“小商人不出稅錢,則所在爭來分買;大商既不積滯,則輪流販賣,收稅必多。”他在被貶為地方官時,曾減賦賑荒,不斷興革,也頗有政聲。
兩人雖政見上有分歧,但在許多方面仍互相欣賞。王安石去世後,蘇東坡撰文寫下了“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給予王安石高度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