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唱唸做打的做指的是表演技巧。
2、解析:戲曲表演中的“做”指的是形體動作,包括手、眼、身、步的各種程式和甩髮、水袖等表演技巧。演員運用這些動作突出人物性格,表達人物內心情感。戲曲舞臺藝術的主要特徵首先是它的綜合性,以唱、念、做、打為中心,同時綜合運用其他的藝術技巧,相互配合,共同表現故事情節,塑造人物性格。唱、念、做、打是戲曲表演的四種藝術手段,也是戲曲表演的四項基本功。
1、唱唸做打的做指的是表演技巧。
2、解析:戲曲表演中的“做”指的是形體動作,包括手、眼、身、步的各種程式和甩髮、水袖等表演技巧。演員運用這些動作突出人物性格,表達人物內心情感。戲曲舞臺藝術的主要特徵首先是它的綜合性,以唱、念、做、打為中心,同時綜合運用其他的藝術技巧,相互配合,共同表現故事情節,塑造人物性格。唱、念、做、打是戲曲表演的四種藝術手段,也是戲曲表演的四項基本功。
1、唱唸做打是戲曲表演的四種藝術手段,同時也是戲曲表演的四項基本功。通常被稱為“四功”。唱指唱功,念指具有音樂性的唸白,二者相輔相成,構成歌舞化的戲曲表演藝術兩大要素之一的 “歌”,做指舞蹈化的形體動作,打指武打和翻跌的技藝,二者相互結合,構成歌舞化的戲曲表演藝術兩大要素之一的“舞”。習稱四功五法的四功,即指唱唸做打四種技藝的功夫。
1、唱唸做打的做指舞蹈化的形體動作。
2、戲曲表演的四種藝術手段,也是戲曲表演的四項基本功。唱指歌唱,念指具有音樂性的唸白,二者互為補充,構成歌舞化的戲曲表演藝術兩大要素之一的“歌”。做指舞蹈化的形體動作,打指武術和翻跌的技藝,二者相互結合,構成歌舞化的戲曲表演藝術兩大要素之一的“舞”。
3、戲曲在長期發展的過程中,逐漸融合唱唸做打各種藝術手段,為搬演故事、塑造人物服務。早在漢代百戲中就有《東海黃公》的節目,透過武術和雜技,表演簡單的故事。唐代盛行歌舞,以載歌載舞著稱。宋雜劇演出分“豔段”、“正雜劇”、“雜扮”三部分,把歌舞、戲劇、雜耍集於一臺,起了相互影響和融合的作用。元雜劇在表演上已有簡單的武打。明代弋陽、崑山諸腔勃興以後,在聲樂和舞蹈技藝的結合方面漸趨完善。清乾隆、嘉慶年間,徽調與漢調合流,繼承昆、弋的傳統,吸收各種地方戲的優點,逐步向京劇演變。大致到了同治、光緒前後,一個以唱唸做打多樣統一的完整藝術形式才臻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