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條形碼在所在地的編碼分支機構辦理申請廠商識別程式碼手續,在申請人可到機構辦理申請廠商識別程式碼手續,並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及其影印件三套。填寫《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註冊登記表》,可直接在ANCC線上填寫註冊登記表。備註:如在網上填寫申請表還需列印、蓋章。
商品條形碼在所在地的編碼分支機構辦理申請廠商識別程式碼手續,在申請人可到機構辦理申請廠商識別程式碼手續,並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及其影印件三套。填寫《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註冊登記表》,可直接在ANCC線上填寫註冊登記表。備註:如在網上填寫申請表還需列印、蓋章。
條形碼申請條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和相關合法經營資質證明的生產者、銷售者和服務提供者。
需提供的資料:
1、程式碼證副本影印件;
2、提供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2份及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3、填寫《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註冊登記表》二份,並加蓋公章;
4、辦理條形碼膠片的,還需提供公章。
辦理流程:
1、將申請資料提交於條形碼辦事處稽核;
2、申請初審合格後由辦事處統一報送國家條碼中心並通知企業按規定直接向中心交納有關費用;
3、國家條碼中心在收到申請手續及收費後一個月內予以批覆,對合格廠商分配國際通用的商品條碼生成產廠商識別程式碼並在全國公告,同時通知辦事處為批准廠商頒發中國條碼廠商註冊證書;
4、 獲批准廠商成為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享受有關權利義務,接受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及本辦事處的管理與服務,條碼廠商即可憑註冊證書報送條碼膠片定單製作標準母片,開始使用商品條碼。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在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辦理。
法律規定,新聞出版總署負責全國出版物發行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全國出版物發行業發展規劃。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版物發行活動的監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出版物發行業發展規劃。省級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出版物發行活動的監督管理。
制定出版物發行業發展規劃須經科學論證,遵循合法公正、符合實際、促進發展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