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商業秘密被侵犯,應視不同情況,分別向不同部門起訴,尋求司法保護。
第一,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解決。企業的商業秘密被侵犯,如果此前企業與侵權人之間簽訂了《合同》,並且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在雙方沒有約定仲裁管轄時,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要弄清人民法院的管轄範圍,一般講應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或侵權行為地人民法院起訴。
訂立合同的,應向被告所住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企業的商業秘密被侵犯,應視不同情況,分別向不同部門起訴,尋求司法保護。
第一,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解決。企業的商業秘密被侵犯,如果此前企業與侵權人之間簽訂了《合同》,並且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在雙方沒有約定仲裁管轄時,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要弄清人民法院的管轄範圍,一般講應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或侵權行為地人民法院起訴。
訂立合同的,應向被告所住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根據《刑法》、《民法通則》、《技術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規定,企業的商業秘密被侵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要弄清人民法院的管轄範圍,一般講應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或侵權行為地人民法院起訴。訂立合同的,應向被告所住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侵犯商業秘密的認定,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一)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三)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四)教唆、引誘、幫助他人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經營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實施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員工、前員工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實施本條第一款所列違法行為,仍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本法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採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等商業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