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單位犯罪也不例外。單位自首,主要表現在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帶頭自首上面。對單位犯罪自首的從輕處罰也可分為對單位的從輕處罰和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從輕處罰兩個方面。在司法實踐中,可以根據自首情節,對單位判處罰金的,透過酌情減少或允許分期繳納來體現;對直接責任人員,則比照自然人犯罪自首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刑法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單位犯罪也不例外。單位自首,主要表現在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帶頭自首上面。對單位犯罪自首的從輕處罰也可分為對單位的從輕處罰和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從輕處罰兩個方面。在司法實踐中,可以根據自首情節,對單位判處罰金的,透過酌情減少或允許分期繳納來體現;對直接責任人員,則比照自然人犯罪自首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在我國單位犯罪的處罰依據是兩罰制,在兩罰制中,對單位是判處罰金,判處罰金採取無限額罰金制,對罰金的數額未作規定。在兩罰制中,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是判處刑罰,這裡的刑罰包括自由刑與罰金,主要是自由刑。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31條,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是是實行雙罰制。根據《刑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