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對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原告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式)。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B.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透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起訴離婚的條件為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係。
手續如下: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2、法院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立案受理。
3、受理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書副本,對方在十五天內答辯。
4、進行庭前調解。
5、調解不成安排開庭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6、開庭審理。
7、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單方起訴離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會優先進行調節,調節無效,會准予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由此可見,在不能與對方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單方就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所以,如果你們的夫妻感情已經破裂,但另一方卻依舊不肯放手,不同意離婚,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一般都會受理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異地起訴離婚可以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常住地起訴。
異地起訴離婚的程式為:
1、準備好起訴狀及相關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訴;
2、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另一方;
3、庭前調解;
4、調解不成的,開庭審理;
5、等候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 ...
異地起訴離婚手續的辦理是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夫妻一方在外地超過一年由原告在戶口所在地而被告已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一年,由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 ...
單方起訴離婚適用簡易程式的一般在三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式一般在六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
單方起訴離婚分割財產應夫妻雙方共同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等原則來分割。根據《婚姻法》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 ...
單方起訴離婚要多久可以判離是不一定的。如果證據充分,三個月就可以判決離婚。如果不符合離婚條件,多長時間法院也不會判決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 ...
單方起訴離婚的情形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
單方起訴離婚程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起草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以及相關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