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起訴離婚需要多久要視情況而定。
單方面起訴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情況下通常只需要提起一次離婚訴訟,時間一般為3-6個月之間,如果需要第二次提起離婚訴訟,加上中間等待期6個月及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間,前後加起來大概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時間。如果需要公告送達,時間上會更久些。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單方面起訴離婚需要多久要視情況而定。
單方面起訴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情況下通常只需要提起一次離婚訴訟,時間一般為3-6個月之間,如果需要第二次提起離婚訴訟,加上中間等待期6個月及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間,前後加起來大概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時間。如果需要公告送達,時間上會更久些。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離婚案件的起訴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
3、法院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
離婚的案件如果適用簡易程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3個月內能審結;若適用普通程式,時間則更久一些,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起訴離婚後,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一般在一到兩個月左右開庭,三個月內結案;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時間會有所延長,一般在六個月內結案;
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審理的,需要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上級法院批准。如果涉及公告送達等情況的,開庭時間一般會在三個月以上,結案時間也會相應推遲。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