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扣12分,罰款200,並可處吊扣駕駛證十二個月(主要針對高速公路)。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機動車駕駛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二百元罰款,可以並處吊扣十二個月駕駛證:
3、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4、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
5、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的;
6、不按規定停車的。
1、扣12分,罰款200,並可處吊扣駕駛證十二個月(主要針對高速公路)。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機動車駕駛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二百元罰款,可以並處吊扣十二個月駕駛證:
3、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4、不按規定超車或者變更車道的;
5、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轉彎的;
6、不按規定停車的。
1、城市及其他普通道路(非機動車道、單行道)逆行——扣3分,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高速公路(匝道、收費站出口)逆行——扣12分,處200元罰款,並可吊扣駕駛證。
2、如果發現自己駕駛車輛在高速上不小心逆行了,應在確保交通安全的情況下,馬上將車停靠在應急車道上,汽車開啟雙閃,人員下車轉移至護欄外的安全區域,接著在車前100米處放置三腳架,然後聯絡交警部門,待交警趕往現場後,積極配合處理。
1、駕駛機動車高速公路逆行,扣十二分,罰款200元。
2、高速逆向行駛是逆向行駛中情況較為嚴重的情形,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4、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