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汙染標準是45分貝到55分貝之間,超過這個標準的音量,即屬噪音擾民。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汙染行為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環境噪聲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市民遇噪音擾民可撥打12369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投訴或,或聯絡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110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
根據《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六條,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噪音汙染標準是45分貝到55分貝之間,超過這個標準的音量,即屬噪音擾民。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汙染行為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環境噪聲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市民遇噪音擾民可撥打12369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投訴或,或聯絡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110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
根據《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六條,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汙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噪聲汙染的範圍是,晚上10點至次日早6點期間,一類生活區域(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夜測50分貝以上、二類生活區域(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夜測65分貝以上。居民區內戶外允許噪音級晝間為55分貝,夜間為45分貝,所處的地方出現了超出這個範疇的噪聲汙染就是擾民。
噪聲汙染是指人為造成的。從生理學觀點來看,凡是干擾人們休息、學習和工作以及對你所要聽的聲音產生干擾的聲音,即不需要的聲音,統稱為噪聲。當噪聲對人及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時,就形成噪聲汙染。產業革命以來,各種機械裝置的創造和使用,給人類帶來了繁榮和進步,但同時也產生了越來越多而且越來越強的噪聲。
40-60分貝屬於我們正常的交談聲音。60分貝以上就屬於吵鬧範圍了,70分貝我們就可以認為它是很吵的,而且開始損害聽力神經,90分貝以上就會使聽力受損,而呆在100-120分貝的空間內,如無意外,一分鐘人類就得暫時性失聰(致聾)。
一般來說小轎車內的噪音在60分貝以下,40-60分貝屬於我們正常的交談聲音。根據GB-1495-2002中規定的小汽車(M1類車輛)車外噪聲限值為 74 dB(A)(分貝)。 目前還沒有強制性的轎車車內噪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