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公佈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至35週歲,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記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兩欄分別相符。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川公務員考試報名條件公佈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至35週歲,2017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記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兩欄分別相符。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省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的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報考市(地)級以下政府工作部門的文化程度由省級錄用主管機關規定。
【法律依據】
《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報考國家公務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四)報考省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的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報考市(地)級以下政府工作部門的文化程度由省級錄用主管機關規定;
(五)報考省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的須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六)身體健康,年齡為三十五歲以下;
(七)具有錄用主管機關批准的其它條件。
1、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報考條件即可參加公務員考試,報考職位分兩大類,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類別中的一個部門或單位進行報考。
2、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報考條件即可參加公務員考試,報考職位分兩大類,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類別中的一個部門或單位進行報考。以中央黨群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機構中的省級機關和直屬機構,部分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第一類。以中央垂直管理機構地(市)級以下所有機關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機構中的省級機關和直屬機構,部分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第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