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計算是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與物質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的具體數額則由受訴法院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過錯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綜合確定。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於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有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計算是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與物質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的具體數額則由受訴法院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過錯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綜合確定。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於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有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家庭暴力離婚賠償金額有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精神賠償金額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確定,物質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八條,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根據《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可以在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向法院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訴訟,要求對方進行家暴離婚賠償。或者在離婚後一年內就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問題單獨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