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營養師分為:五級公共營養師、四級公共營養師、三級公共營養師、二級公共營養師、一級公共營養師,一般大部分學員都是根據自己的條件考二級、三級、四級,目前最高的就是二級,全國還沒有組織一級的考試,只有湖北省自己組織過一級考試,但是考試獲得的證書也是僅限於省內使用而並非全國。
2、高階營養師因其與不同的物件結合分成為臨床營養師,公眾營養師、食品營養師、運動營養師、餐飲營養師等。還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分成更細化的營養師,如美容營養師,保健品營養師等。
1、公共營養師分為:五級公共營養師、四級公共營養師、三級公共營養師、二級公共營養師、一級公共營養師,一般大部分學員都是根據自己的條件考二級、三級、四級,目前最高的就是二級,全國還沒有組織一級的考試,只有湖北省自己組織過一級考試,但是考試獲得的證書也是僅限於省內使用而並非全國。
2、高階營養師因其與不同的物件結合分成為臨床營養師,公眾營養師、食品營養師、運動營養師、餐飲營養師等。還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分成更細化的營養師,如美容營養師,保健品營養師等。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國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一級乙等(測試得分:92分-96.99分之間)朗讀和自由交談時,語音標準,詞語、語法正確無誤,語調自然,表達流暢。偶然有字音、字調失誤。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是劃分 普通話水平等級的全國統一標準。 普通話水平等級分為三級六等,即一、二、三級,每個級別再分出甲乙兩個等次;一級甲等為最高,三級乙等為最低。應試人的普通話水平根據在測試中所獲得的分值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