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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刑事拘留有哪些規定

國家賠償刑事拘留有哪些規定

  國家賠償刑事拘留有以下規定: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國家賠償申請時間有哪些規定

  國家賠償申請時間的規定有:

  1、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

  2、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

  3、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

新刑事訴訟法拘留有哪些規定

  刑事訴訟法拘留有以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扣押哪些規定

  刑事扣押的規定有: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檔案,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檔案,不得查封、扣押。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檔案,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調換或者損毀。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檔案 ...

國家土地使用標準哪些規定

  國家土地使用標準的規定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條: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 ...

國家賠償義務機關哪些

  國家賠償義務機關有,根據《國家賠償法》規定,國家賠償義務機關有:   1、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2、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3、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 ...

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的程式哪些

  1、提出賠償申請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   2、賠償義務機關作出決定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決定,應當充分聽取賠償請求人的意見,並可以與賠償請求人就賠償方式、賠償專 ...

申請國家賠償的材料哪些

  1、賠償申請書,載明受害人的基本情況、賠償請求、事實根據和理由、申請日期,並由賠償請求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   2、賠償請求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賠償請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應當提供與受害人關係的證明;賠償請求人委託他人代理賠償請求事項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證明;代理人為律師的 ...

國家賠償時間具體哪些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   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有關時效的規定。賠償請求人在賠 ...

由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哪些情況

  如果涉嫌犯罪就會由行政拘留轉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在拘留所拘留,屬於一般違法行為,最長是15天。如果是刑事拘留,已經涉嫌犯罪,犯罪嫌疑人羈押在看守所,準備判刑。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80條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如果治安拘留期間被調查已構成刑事犯罪的,那麼是可能會被轉成刑事拘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