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防生的工齡,或者說軍齡,從批准入伍之日算起的,在校期間還沒有批准入伍,不算軍齡。
2、《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三十七條: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和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時間計算為工齡,享受所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3、國防生的概念:國防生,是指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由軍隊(武警部隊)依託地方普通高校從參加全國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中(含符合保送條件的保送生)招收的提前批次本科生和從在校大學生中選拔培養的後備軍(警)官。國防生
1、國防生的工齡,或者說軍齡,從批准入伍之日算起的,在校期間還沒有批准入伍,不算軍齡。
2、《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三十七條: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和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時間計算為工齡,享受所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3、國防生的概念:國防生,是指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由軍隊(武警部隊)依託地方普通高校從參加全國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中(含符合保送條件的保送生)招收的提前批次本科生和從在校大學生中選拔培養的後備軍(警)官。國防生
服役1至2年。
報名程式:國防生考研報名前,應向駐校選培辦提出書面申請,確定報考院校和專業。駐校選培辦對報考物件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報考專業和院校等情況進行認真審查把關,並報請軍區級單位幹部部門審批。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不得報考。
國防生考研錄取:錄取工作由駐校選培辦協助有關招生單位共同完成,不得隨意調整報考專業。對志願到駐邊遠艱苦地區部隊工作、綜合素質特別突出的國防生,經駐校選培辦與招生單位協商同意後,可酌情破格複試。被軍隊研究生培養單位錄取的國防生,複查複試合格後由錄取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入伍手續,學習期間的待遇、管理和畢業分配,按照軍隊招收研究生的政策規定執行。
國防生讀研後就業:攻讀普通高校研究生的國防生,均錄取為定向或委託培養生,普通高校保留其入學資格,先到軍隊報到工作至2年,再以軍隊幹部身份返校學習。軍隊有關單位在保留資格的有效期內,按時安排其返校攻讀研究生。
國防生畢業後的去向如下:
國防生畢業去向是按照軍隊與個人自願簽定的協議書,定向分配到協議指定軍隊工作的;由軍隊根據高校簽約單位部別、分配計劃、培養目標和軍隊人才需求,結合學生綜合表現和本人意願,合理確定分配去向和崗位,高校要積極配合,協助做好國防生畢業分配工作;國防生本科畢業時,經軍隊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報考軍隊或地方院校的研究生,也可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