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處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複議裁決、民事訴訟、徵地補償協調、裁決等方式,根據個案的不同特點應當啟動不同的法律程式。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先由當地土地主管部門行政調處。當事人對行政調處不服時,才能按規定依照司法程式解決。未經行政調處的法院不予受理。
夫妻離婚股權糾紛,首先要確定是夫妻共有財產還是個人財產,然後申請法院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在確定彩禮是否返還上,以當事人是否已經締結婚約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約關係的,原則上收受彩禮的一方應當返還彩禮。
2、雙方已經登記結婚的,只有在雙方確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已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且在雙方必須離婚的前提下,才支援當事人的返還請求。
3、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是指絕對生活困難,即該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指依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 ...
繼承糾紛發生後,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透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願接受的協議,然後按協議分割遺產。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如果 ...
農村宅基地糾紛的解決方式有:
1、首先進行協商處理;
2、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任何一方或雙方可到當地鄉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機關提出處理申請;
3、如果鄉鎮不受理,當事人雙方可直接向縣政府或國土局申請;
4、受理機關對受理的宅基地權屬爭議,可先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應當作出處理決定;
5、 ...
房屋拆遷補償糾紛,根據國務院令釋出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 ...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發生糾紛後,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自行處理。
2、未簽訂勞動合同卻產生了勞動糾紛,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有關機構應當予以受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3、如果勞動者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服 ...
工期糾紛的解決方式有:調解、協商、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等。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 ...
侵害商標權糾紛的解決方式有:
1、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害。可以銷燬構成侵權行為的物品,拆除侵權行為所用的裝置,收邀直接專門用於侵權行為的工具、模板等;
2、消除影響,恢復被侵權人的信譽,如責令被侵權人在報刊雜誌上登載道歉宣告等,以恢復被侵權人的商業信譽;
3、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