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在左轉彎車道直行並闖了紅燈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分別處罰:
1、在左轉彎車道直行的機動車屬於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屬違章駕駛行為,駕駛員罰款100元,記2分。
2、機動車闖紅燈罰款200元,記6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是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於2004年4月28日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透過的國家法規,2004年4月30日公佈,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共計8章115條。
機動車在左轉彎車道直行並闖了紅燈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分別處罰:
1、在左轉彎車道直行的機動車屬於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屬違章駕駛行為,駕駛員罰款100元,記2分。
2、機動車闖紅燈罰款200元,記6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是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於2004年4月28日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透過的國家法規,2004年4月30日公佈,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共計8章115條。
左轉燈亮直行不算闖紅燈,算不按規定行車。如果左轉是紅燈,左轉透過就是闖紅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的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一次記2分。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等違反交通訊號燈指示在紅燈亮起禁止通行時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闖紅燈”的引申義多用於形容超越現有規則辦事或其他一些違反法律或道德規範的行為。
視情況而定。如果沒有左轉指示燈,那麼左轉就不算闖紅燈。但是如果有左轉指示燈,並亮著紅燈就屬於闖紅燈,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