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交通禁令標誌,處200元以下罰款,2分記分,今年4月1日後改為記3分。
1、單、雙黃實線都屬於禁止標線,行駛過程中壓線、越線都屬於違法。
2、交叉路口不按導向標線行駛在相應的車道,同樣屬於上述條款的內容。
3、違法臨時或長期停車。
4、不允許調頭的路段掉頭,禁止左轉彎的,都屬於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違反交通禁令標誌,處200元以下罰款,2分記分,今年4月1日後改為記3分。
1、單、雙黃實線都屬於禁止標線,行駛過程中壓線、越線都屬於違法。
2、交叉路口不按導向標線行駛在相應的車道,同樣屬於上述條款的內容。
3、違法臨時或長期停車。
4、不允許調頭的路段掉頭,禁止左轉彎的,都屬於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扣駕駛證3分,罰款200元。機動車駕駛人在設有禁左標誌標線路口如需掉頭,應前行至允許掉頭路口,在不妨礙其他車輛正常通行下掉頭。因為左轉和掉頭均與直行交通流形成衝突點,極易引發交通擁阻和妨礙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因此做出“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禁止左轉彎標誌、標線地點禁止掉頭”的規定。
這些禁止掉頭的地方要知道:寫有“禁止掉頭”標誌路口;如果道路中心線是實線,無論它是單黃線還是雙黃線,都“禁止掉頭”;“禁左”路口禁止掉頭;路段中人行橫道禁止掉頭。
駛入了禁止左轉一般都是扣3分的。“禁左”路口同時禁止掉頭。一個路口只要禁止左轉,同時也意味著禁止掉頭;在沒有禁止掉頭(左轉彎)標誌、標線的路口時,無論面前是紅燈還是綠燈,都可以合法掉頭。但是,如果路口有明確標誌牌,寫有“左轉綠燈亮時”“紅燈亮時”等提示用語,則必須按照標誌上規定的訊號燈時間掉頭。
一次記12分的交通違法行為有哪些: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6、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7、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8、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