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本人在試用期期間辭職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到期即可要求結清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
若是單位單方面解除試用期員工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單位都會以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試用期員工。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應提前3日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通知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依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對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案件,對於勞動者來說,一種是同意接受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這時可以申請仲裁,請求確認用人單位的解除勞動關係的違法,同時可以請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2、若勞動者不同意用人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申請仲裁時,在確認用人單位的解除勞動關係違法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想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在試用期,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 ...
試用期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需要一定的條件。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 ...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
(一)任何權利的行使都應以不違法為前提,勞動合同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不例外。應滿足以下條件:
1、協商解除的須為雙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勞動關係。這是因為如果雙方非勞動合同關係,或勞動合同無效,也就無解除一說;
2、勞動合同雙方均有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3、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須在勞動合同全部 ...
試用期,一般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間的勞動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才能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有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損害勞動者權益等情形的,勞動者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有如下情況:
1、企業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在試用期,那就是不到六個月,賠償金的數額就是一個月的工資。
2、勞動者提出離職,企業不需支付補償金。
3、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4、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