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質災害中,常見的自然地質災害有: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颱風、暴雨、海嘯等;人為的地質災害有森林火災、水土流失等。
地質災害是指在地球的發展演化過程中,由各種地質作用形成的災害性地質事件。地質災害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分佈變化規律,既受制於自然環境,又與人類活動有關,往往是人類與自然界相互作用的結果。
在地質災害中,常見的自然地質災害有: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颱風、暴雨、海嘯等;人為的地質災害有森林火災、水土流失等。
地質災害是指在地球的發展演化過程中,由各種地質作用形成的災害性地質事件。地質災害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分佈變化規律,既受制於自然環境,又與人類活動有關,往往是人類與自然界相互作用的結果。
1、地殼活動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斷層錯動等;
2、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3、地面變形災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開裂(地裂縫)等;
4、礦山與地下工程災害,如煤層自燃、洞井塌方、冒頂、偏幫、鼓底、巖爆、高溫、突水、瓦斯爆炸等;
5、城市地質災害,如建築地基與基坑變形、垃圾堆積等;
6、河、湖、水庫災害,如塌岸、淤積、滲漏、浸沒、潰決等;
7、海岸帶災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岸侵蝕、海港淤積、風暴潮等;
8、海洋地質災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壩、淺層氣害等;
9、特殊岩土災害,如黃土溼陷、膨脹土脹縮、凍土凍融、沙土液化、淤泥觸變等;
10、土地退化災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鹼化、潛育化、沼澤化等;
11、水土汙染與地球化學異常災害,如地下水質汙染、農田土地汙染、地方病等;
12、水源枯竭災害,如河水漏失、泉水乾涸、地下含水層疏幹(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地質作用包括內力與外力。內動力地質作用是指由地球內能引起的、作用在整個地殼甚至整個岩石圈的地質作用;外動力地質作用是指由地球外能(太陽能、日月引力能等)引起的、作用在地殼表層的地質作用。
包括的型別1、內力地質作用:內力地質作用的動力來自地球本身,並主要發生在地球內部。是由地球內動力所引起的地殼岩石發生變形、變位(如彎曲、錯斷等)的機械運動。
2、外力地質作用:外力地質作用主要由太陽熱輻射引起,主要發生在地殼的表層。一般按下面的程式進行:風化一剝蝕一搬運一沉積一固結成巖。
3、人為地質作用:例如,採礦特別是露天開採穆動大量巖體會引起地表變形、崩塌和滑坡;人類在開採石油、天然氣和地下水時因岩土層疏幹排水會造成地面沉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