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和各區政府都有個養犬辦公室管理,犬傷人屬治安問題歸公安部門管理,犬的免疫歸畜牧部門管理,寵物市場管理歸工商部門管理,環境衛生歸城管部門管理,進出口寵物檢疫歸檢驗檢疫部門管理等。養犬管理工作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由公安、畜牧、城管執法、工商、衛生等部門分工負責,密切協作,按照各自職責和本辦法規定,共同做好養犬管理工作 。根據該規定,養犬的管理工作確實不是公安機關一家的職責,而是由多部門各司其職協調完成的。
市政府和各區政府都有個養犬辦公室管理,犬傷人屬治安問題歸公安部門管理,犬的免疫歸畜牧部門管理,寵物市場管理歸工商部門管理,環境衛生歸城管部門管理,進出口寵物檢疫歸檢驗檢疫部門管理等。養犬管理工作在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由公安、畜牧、城管執法、工商、衛生等部門分工負責,密切協作,按照各自職責和本辦法規定,共同做好養犬管理工作 。根據該規定,養犬的管理工作確實不是公安機關一家的職責,而是由多部門各司其職協調完成的。
涉及養犬管理的條文規定散見於各法律法規中,《侵權責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民法通則》等。
《侵權責任法》第78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第79條,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5條規定,對於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民法通則》 第127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各大中城市已先後出臺相應的養犬管理法律規範。
擾民歸公安部門管理。可以直接撥打110,透過相關公安部門進行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因此可以透過撥打110透過警察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