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需要考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這四科。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和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滿分都是120分,題型都有單項選擇題(40分)、配伍選擇題(60分)、綜合分析題(10分)、多項選擇題(10分);藥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滿分均為120分,題型都為單項選擇題(40分)、配伍選擇題(50分)、綜合分析題(20分)、多項選擇題(10分)。
執業藥師需要考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這四科。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和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滿分都是120分,題型都有單項選擇題(40分)、配伍選擇題(60分)、綜合分析題(10分)、多項選擇題(10分);藥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滿分均為120分,題型都為單項選擇題(40分)、配伍選擇題(50分)、綜合分析題(20分)、多項選擇題(10分)。
西藥執業藥師共考四科: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專業知識(一)含藥劑學、藥物化學、藥效學、藥物分析;藥學專業知識(二)含臨床藥物治療學、臨床藥理學。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護士資格考試的四個科目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檔案的精神,於200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透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製度。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準。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