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層民主的範圍:村民自治,即村民民主管理村務。城市居民自治,即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2、實行基層民主管理的意義: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權利,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發展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是人民當家做主有效的途徑;發展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群眾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會主義民主最為廣泛而深刻的實踐,也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性工作。
1、基層民主的範圍:村民自治,即村民民主管理村務。城市居民自治,即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2、實行基層民主管理的意義: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權利,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發展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是人民當家做主有效的途徑;發展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群眾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會主義民主最為廣泛而深刻的實踐,也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性工作。
我國的基層民主制度包括:
1、村民委員會制度 。
2、居民委員會制度 。
3、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基層民主制度主要是指我國的基層群眾性自治制度,是指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形式及其運作方式,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方式、方法、程式的總和,是人民直接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的一種形式,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
憲法第111條第1款規定:“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是非政權型的,即非國家性質的自治,而是一種社會自治。
1、形式:農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
2、意義: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權利,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發展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是人民當家做主有效的途徑 。發展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群眾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會主義民主最為廣泛而深刻的實踐,也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