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被醉駕追尾的處理是,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造成交通事故致人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責任認定,並根據肇事當事方的過錯責任比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報廢車被醉駕追尾的處理是,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造成交通事故致人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責任認定,並根據肇事當事方的過錯責任比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交通法規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前車酒駕追尾,除非前者能夠證明,後車故意撞擊前車,否則全責。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追尾的,一般判負事故全責,處拘役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133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